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去胡同里訂做衣服的小店,想把新買的呢子大衣剪短一些。太長了,到腳踝,只有穿高跟鞋才能撐起來。這倒沒什么,我平時也總穿高跟鞋的。可是它太長,一周之后才發現下擺離地面近,特別容易臟。這就違背了我買它的初衷。因每天上下班都要擠地鐵,思忖著穿長款的衣服多少會好些。 裁剪的師傅讓我穿上,要看一下剪多少合適。一位阿姨進來了,手里拎著一包衣服,見我身上的大衣,嘖嘖道:“嗨,你這衣服早過時了,多少年以前的款式,不流行了。” 我打量這阿姨,穿著厚厚的羽絨服,燙著短短的卷發,看不出身材,一臉富態相。聽了這樣的話,是有幾分不悅的,可我還是笑著附和她:“對對,不流行的,我要的不是流行呢。”我們素昧平生,也許她只是快言快語,并無不好的意思。 這件呢子大衣也確實是早些年的款式,長款、收腰、大擺、系腰帶,只是在領子上略微增加了些新意而已。除了太長之外,它完全符合我內心穿衣的意愿,我并沒有覺得有什么不好,反而很喜歡,不僅可以使里面的毛衣裙子免受灰塵打擾,走在外面時腿也很暖和。 不單單如此,還好看。第一天穿,早上在單位門口也恰巧碰上一個穿著長款大擺呢子大衣的女子,她迎面走來,一襲黑色呢子大衣,大紅色的圍脖,在清晨寂靜的胡同,很美很美。她看看我,我看看她,相視而笑。 把衣服放在小店裁剪,回來的路上,我一直在想穿衣和流行的問題。什么是流行?太簡單了,盛行唄,普遍推崇的。風行一時,短暫而易逝,卻令人著迷。 人靠衣裝馬靠鞍,穿衣打扮,那是人活著必不可少的一個重點。打開手機,不管是公眾號、朋友圈、網頁、淘寶,穿衣打扮的指南遍地都是,什么是最流行的,什么樣的要被淘汰了,全面得很。 前段時間看雜志,有一篇寫女作家穿衣打扮的文,說:“穿著打扮不僅在女性的個性身份標識中起著作用,也是女性自我認知道路上的重要工具。”你看,除了美,著裝打扮對于一個人來說還有比美更重要的意義。 其中講弗吉尼亞·伍爾芙的令我印象深刻,也最認同。“女士在穿衣服上花的時間,足夠她們學會希臘語了。”盡管伍爾芙覺得穿衣打扮是浪費時間的事,可她還是對打扮樂此不疲。穿衣打扮,確實浪費時間,也浪費精力,卻也是一門藝術,在生活中很重要的審美藝術。 伍爾芙在她生活的那個時代屬于不愛時髦,不跟風的。“隨意的挽發,印花內搭配上素色外套,或者是素色內搭配上印花披肩。”她熱衷的打扮不僅影響了無數人,在如今也相當經典。不愛時髦的伍爾芙卻穿出了另一種“時髦”。 真正的藝術,不是附庸和追隨,而是引領。穿衣亦是如此。因為你永遠追不過流行的東西,只能被其牽著鼻子走。 穿著打扮是一件很個人的事,被牽著鼻子走,那就累了。根據自己的需要和意愿,做到舒適,自在,美觀,大方就夠了。流行不過是轉瞬即溜走的光影,不必追。提高你的審美,才是實在的。 >>>更多美文:心情故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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